第一条 立法的目的
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,调整民事关系,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,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根据宪法,制定本法。
(一)民法的功能
1.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;
2.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;
3.调整民事关系。
(二)民法依据
民法是民事基本法,位于宪法之下,依据宪法制定。
(三)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
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诚信、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在民法的基本理念有其充分体现。
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。
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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